摘要:近期,江西省吉水县“扫黄打非”部门历时5个月时间,破获了一起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其中,对1人作出刑事处罚,1人作出行政处罚,1人被刑事拘留。2019年2月,吉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接到辖...
近期,江西省吉水县“扫黄打非”部门历时5个月时间,破获了一起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网络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其中,对1人作出刑事处罚,1人作出行政处罚,1人被刑事拘留。
2019年2月,吉水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接到辖区基层“扫黄打非”网格管理员举报线索,一个微信昵称为“晓晓”的微信号涉嫌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出售链接,传播淫秽色情影视作品。为了迅速破案,打击犯罪,县文广新旅局和县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迅速开展技术侦查,锁定证据。
经查实,蓝某某在微信上以“晓晓”为名,于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期间,在微信群、朋友圈内传播视频链接347个,非法盈利2600余元,后经鉴定有223个属于淫秽物品,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专案组同时还发现,蓝某某通过方某经营的“吉水微天下”便民服务微信号,以每天一次的频率持续半年在该号朋友圈上投放贩卖淫秽视频广告链接。
另查明,其淫秽视频链接是通过一次性缴纳238元钱并且每月缴纳20元钱向上线周某某购买,截止5月5日,涉案人周某某在微信群、朋友圈内传播视频链接516个,经鉴定有315个属于属淫秽物品,非法牟利4000余元。专案组当即对周某进行了锁定,并于6日在重庆北碚区将周某某抓获。
专案组赴重庆北碚抓获周某某
5月13日,吉水县公安局对涉案人方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协调腾讯公司进行封号处理。7月16日,经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涉案人蓝某某(赣州人)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目前,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江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